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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rean IP News No. 91 in Ch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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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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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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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充分利用专利信息,加强国家技术创新能力
-国会通过《产业财产权信息利用促进法》(2024年1月30日)-
-建立专利信息战略分析和利用的制度框架-
-分析和提供专利信息,防止技术外流,支持研发和产业-

  韩国专利厅宣布,为广泛分析和利用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等产业财产权信息而制定的《产业财产权信息管理和利用促进法》(以下简称《产业财产权信息利用促进法》)于30日国会会议通过。
  韩国专利厅有全球范围内58亿项专利信息,其中包括最新技术以及企业和研究人员的信息。专利信息是防止重复研发(R&D),分析与产业、经济和安全相关的关键问题,以及制定国家政策和企业管理战略的关键信息。
  * 专利信息确保趋势(项):(2020) 4.8亿 → (2022) 5.3亿 → (2023) 5.8亿
  然而,尽管专利信息数量庞大,但却一直缺乏使用这些信息的法律依据,这就给发现和分析国家战略技术、防止技术外泄以及积极利用专利信息进行企业技术开发带来了困难。
  <为专利信息的战略分析和利用奠定制度基础>
  《产业财产权信息利用促进法》的颁布为建立专利信息战略分析和利用体系提供了法律依据,专利信息利用的范围也大大扩展。
  《产业财产权信息利用促进法》包括三个主要部分:出于国家安全和防止技术泄漏的目的提供产业财产权信息;出于技术和产业支持的目的分析和利用产业财产权信息;以及为专利信息相关业务奠定基础。
  <分析和提供专利信息,防止技术外流,支持研发和产业发展>
  为了防止涉及国家安全的技术泄露,建立了分析和利用待审专利信息的基础,并建立技术保护机构之间的合作体系,包括向国家相关机构提供分析结果。
  为了支持研发和产业,收集和维护包括发明人信息(公共信息)在内的专利信息,并建立及时处理和分析专利信息的基础,以用于制定国家研发和技术以及产业相关战略。
  通过建立专利信息系统(system)和数据库(DB),并为信息化项目奠定基础,实现了对专利信息的全面系统管理,同时提高了专利信息的利用率。
  国会通过的《产业财产权信息利用促进法》于2024年2月6日颁布,并将在颁布的6个月后,即2024年8月6日,在颁布有关产业财产权信息的使用和提供细节以及出于国家安全目的提供产业财产权的内容和程序的《执行令》后开始执行。
  

2.关于半导体配置外观设计权的纠纷案件,也请向韩国专利厅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发明促进法》和《半导体布图设计法》颁布,规定由工业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半导体布图设计权纠纷的调解和审议(1月30日)-
-通过任命半导体布局设计专家作为争议调解员,期待迅速解决争议-

  韩国专利厅产业财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是产业财产权纠纷的代表性解决机构,其职能和作用将得到扩大。韩国专利厅30日宣布,已颁布?#20851;于部分修改《半导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等九部法律以设立行政机构附属委员会的法律?#65292;允许产业财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有关半导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为制造半导体集成电路而将各种电路元件和连接线以平面或立体方式排列的设计)的纠纷。执行期:颁布后6个月
  
  韩国专利厅产业财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是目前解决产业财产权纠纷案件最多数量的代表性产业财产权纠纷调解组织。2023年,韩国专利厅受理了159起纠纷案件,是上一年的两倍。韩国知识产权局已成为一个快速、高效的纠纷解决机构,平均66天即可结案,在双方同意调解的案件中,超过一半的案件得到了和解(和解率为53%)。
  * 申请产业财产权纠纷调解数量(案件):(2022)76 → (2023)159
  该法律修正案旨在通过允许韩国专利厅产业财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解决有关?#21322;导体布图设计权?#30340;纠纷,从而快速有效地解决纠纷。
* 产业财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管辖范围:(目前)工业产权、职工发明、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法律施行后)新增布图设计权
  <额外任命最多5名半导体布局设计专家作为争议调解员>
  产业财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由80名技术和法律专家组成,其中包括28名专利领域专家、19名商标和外观设计领域专家以及27名商业秘密和不正当竞争法领域专家。
  随着法律的修改,产业财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得到扩大,最多将任命最多五名半导体布图设计专家作为纠纷调解员。
  韩国专利厅产业财产权保护合作局局长表示:?#36890;过此次法律修正案,与半导体布图设计权相关的纠纷调解案件有望通过工业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迅速得到解决,期待所属韩国专利厅委员会能够高效运作和充分发挥产业财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的专业性能。?   

3.国会全体会议通过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正案,其中包含高强度的防止技术泄漏措施
-▲五倍惩罚性损害赔偿,▲企业罚款力度提高三倍,▲对盗窃创意行为实行责令改正和罚款制度,▲引入没收侵权产品和生产设施的规定等-

# B公司是一家经过数十年研发,在某一技术领域独树一帜的公司。最近,发现其竞争对手C公司劝导其核心人力乙某跳槽等有组织地泄露商业秘密的事实,受到了刑事处罚。
尽管B公司数十年研发的技术在一瞬间被泄露,但C公司只被处以与个人(乙某)相同金额的罚款。
此次《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对企业的罚款将是个人出发的三倍,因此未来企业有计划地泄露商业秘密的情况,将能够对其进行更严厉的处罚。
# 对窃取创意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实行责令改正和罚款,甲某曾向A公司主办的竞赛提交了一份商业计划书,未被选中。但不久之后,甲某得知A公司正在开展相关业务,内容与甲某所提案的内容几乎相同。
甲某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向韩国专利厅举报A公司盗窃其创意,但他发现,根据现行法律,韩国专利厅只能提出不具约束力的纠正建议,如果A公司不接受纠正建议,就没有其他对策。
不过,随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韩国专利厅将能够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发出责令改正,并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预计韩国专利厅今后将提供有效的补救措施。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引入了高强度的防止技术盗窃的措施。 韩国专利厅将惩罚性赔偿提高到五倍,对企业系统性泄露商业秘密的罚款增加到三倍,并针对创意盗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引入了责令改正制度,以防止技术盗窃。包含多项措施的《反不正当竞争和商业秘密保护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于25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
  随着国家间技术霸权竞争的加剧,韩国企业优秀技术泄露给海外竞争对手的事件不断发生。同时,犯罪行为的类型日趋多样化,手段日趋复杂,亟待采取应对措施。
  政府与执政党和在野党合作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35813;法?#65289;是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立法措施,其中包含了消除对韩国产业竞争力的威胁因素,形成健全的技术创新生态系统所需的多种对策。
  <本次修订的技术防泄措施主要内容>
修订事项
主要内容
1. 加大对犯罪活动的威慑和处罚力度
加强惩罚性损害赔偿
- 对侵犯商业秘密和窃取创意等代表性技术盗窃行为,损害赔偿额度从原来的3倍提高到5倍。
加大对企业的罚款力度
- 通过加大对不正当竞争或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企业的罚款力度,最高可达违法者金额的三倍,抑制企业的有组织犯罪活动。
没收商业秘密侵权产品生产设施新规定等
- 通过彻底没收侵权产品和生产设施,防止不正当竞争或商业秘密侵权造成二次损害。
延长法人的公诉时效
- 为了改善因时效届满而只处罚行为人而不处罚法人的不合理性,将侵犯商业秘密的法人时效延长至与行为人同等水平(5年) → 10 年)
2.加强对违法行为的行政救济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行政调查的责令改正和罚款
- 韩国专利厅在进行行政调查后,除了采取纠正措施外,还可以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人处以责令改正和罚款。
建立向法院发送行政调查记录的程序
- 为了使受害人能够在不正当竞争赔偿等诉讼中顺利利用韩国专利厅进行的行政调查记录,制定了相关规定,要求将包含商业秘密的行政调查记录提交给法院。
制定查阅和复制录行政调查记新规定
- 制定允许当事人向韩国专利厅申请查阅和复制行政调查记录(不包括商业秘密和其他非公开材料)的规定等。
3. 填补保护方面的法律空白
对盗用、遗失或篡改商业秘密行为的惩戒
- 该法规定,即使是因黑客行为等而造成的商业秘密的盗用、遗失或篡改行为,即使是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无法处罚的行为,也将受到处罚(最高10年有期徒刑或最高5亿韩元罚款)。
扩大大量积累数据的保护范围
- 扩大数据保护范围,保护所有大量积累的数据,无论该数据是否设计秘密管理性。
*(保护对象)与特定人员进行交易时积累的大量数据
  新法律旨在:(1) 威慑和惩罚犯罪行为;(2) 加强对非法行为的行政救济;(3) 弥补保护方面的法律空白。
  首先,为了加强民事救济措施,目前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引入的惩罚性赔偿将从三倍提高到五倍。这项措施旨在提高对技术泄密的认识,确保损害赔偿的有效性。
  此外,为了遏制公司有组织地侵犯商业秘密,对公司的处罚将增加到现行规定的三倍。这是因为考虑到侵犯商业秘密罪更有可能由法人组织实施。
  
  此外,还出台了一项新规定,不仅要没收侵犯商业秘密的产品,还要没收其生产设施,以防止侵权产品的销售造成二次损害。
  其次,为了加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政救济,条款将允许韩国专利厅在行政调查后对窃取创意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下达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这是为了克服目前行政调查后只提出纠正建议和公告,仅靠行政调查难以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局限性。
  此外,为了使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受害者能够更容易地使用韩国专利厅的行政调查数据作为损害赔偿等民事诉讼的证据,制定了在法院审理案件时向法院提供所有调查记录的程序,并建立当事人查阅和复制韩国专利厅行政调查记录的规定。
  预计这将为此前在行政调查中获胜,但在民事诉讼中未能利用行政调查结果,难以确保证据的受害者提供便利。
  最后,通过黑客等方式破坏、删除商业秘密,不属于非法获取、使用、泄露等传统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范围,也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处罚。考虑到近期黑客破坏案件有所增加,加强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因此,任何出于不正当目的损坏或删除商业秘密的人将被处以最高10年监禁或最高5亿韩元的罚款。
  
  * 因黑客行为导致的数据泄露被视为非法获取商业秘密,根据现行法规可能受到处罚。
  韩国专利厅工业产权保护合作局局长表示:?#20165;凭现有制度难以应对最近发生的一系列不正当竞争事件,例如向海外泄露商业秘密和盗取创意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韩国专利厅将继续努力防止技术盗窃、商业秘密侵权,加强技术保护。
  

4.韩国专利厅收集自动驾驶机器人企业意见
-(株)TWINNY通过参与韩国知识产权局基于专利的研究与开发(IP-R&D)项目,成功实现了物流传输机器人的商业化-

  韩国专利厅表示,最近访问了TWINNY公司(大田市儒城区),收集业界人士的意见。
  此次访问的目的是检查韩国专利厅支持的?#22522;于专利的研究开发战略支持(IP-R&D)项目(IP-R&D)项目?#30340;执行情况,并探索支持知识产权的有效途径。
  <基于专利的研究开发战略支持(IP-R&D)项目>
◇ 研发初期分析全球专利信息
1.设定最优研发方向,解决公司当前问题
2. 克服海外专利壁垒
3. 支持在专利技术差距领域获得有前景的专利
  TWINNY公司通过韩国专利厅项目,不仅发现并开发了专利,还发现并开发了服务模型和UI/UX,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了日常物流机器人的商业化。该公司通过建立包括多项海外专利在内的150项知识产权成果组合,确保了知识产权竞争力,并通过入选?000+萌芽企业(初创企业)?#21644;与韩国工程院合作,为海外扩张奠定了基础。
  会议期间,韩国专利厅将听取知识产权方面所面临的问题,解释韩国专利厅的支持措施,如基于专利的知识产权研发项目,并参观各种基于专利的研发战略产品,如自主机器人和软件。
  

5.颁发英文外观设计注册证书变得更容易!
-?#30003;请颁发英文外观设计注册证书?#27969;程,自2月1日起简化-

  韩国特许厅宣布,简化?#30003;请颁发英文外观设计注册证书?#27969;程的《外观设计保护法实施细则》将于2月1日(星期四)起实施,以减轻申请人的不便。
  【参照】外观设计保护法施行细则第68条第3项
第68条③拟用英文申请外观设计注册证的人?#24212;附上证明外观设计注册证等应填写的事项翻译准确的文件(韩国专利厅通知的商品清单名称申请英文外观设计注册证的情况除外),提交给韩国专利厅厅长。
  (修订前)申请英文外观设计注册证书时,需提交经过公证的证明或外文翻译管理员的翻译确认证明。这是因为需要证明外观设计注册证书中包含的信息已被准确翻译。
  (修订后)通过输入?#25353;产品类型列出的货物清单?#30340;英文名称申请英文外观设计注册证书时,可以省略所附文件。
  修订后的2024年《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商品清单》已发布,其中包括中文和英文名称。该清淡列表包括10,678个韩语和英语名称。其中,5,344个使用了?#27931;迦诺分类?#30340;名称,并对其他国内特有的名称进行了翻译工作。
  关于?#25353;商品类别划分的外观设计清单?#65288;包括英文名称)的通知将适用于2024年2月1日或之后提交的申请,可在韩国知识产权局网站 (www.kipo.go.kr) 上查阅。
  韩国专利厅商标外观设计审查局局长表示:?#25105;们希望通过修改包括英文名称在内的产品清单,改善申请人在行政程序中面临的困难?#65292;并补充道,?#25105;们将始终努力站在该领域的角度收集申请者的意见,积极完善外观设计体系。?   

6.韩国专利厅将知识产权行政服务扩展至阿联酋
-向阿联酋派遣了5名专利审查员,未来还将开展阿联酋审查员培训项目-
-扩大与卡塔尔和巴林的合作,为实现第二次中东出口热潮做出贡献-

  韩国专利厅宣布,韩国专利厅的5名审查员被派往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经济部(2024年1月31日),开始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专利审查工作。
  <2010年签署全面合作谅解备忘录后,韩国专利厅向阿联酋派遣了14名审查员>
  韩国与阿联酋、沙特阿拉伯等中东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并推进了合作项目。就阿联酋而言,韩国与阿联酋于2010年签署了知识产权领域全面合作谅解备忘录(MOU),继2014年签署专利审查合作谅解备忘录后,韩国知识产权局向阿联酋派遣了14名审查员,对在阿联酋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专利审查。特别是2018年,韩国与阿联酋成功完成了建立专利信息系统的合作项目。
  <第4次向阿联酋派遣5名专利审查员?#19982;卡塔尔、巴林的合作也在进行中>
  根据去年1月签署的《韩国与阿联酋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此次派遣了5名专利审查员,以加强机械工程、有机聚合物、化学工程、信息与通信等多个领域的双边审查合作。此外,韩国专利厅已同意为阿联酋经济部今年招聘的新审查员举办教育和培训课程,并计划在今年上半年为此签署谅解备忘录。
  另外,韩国专利厅还积极与卡塔尔、巴林等其他中东国家合作。 正在与卡塔尔探讨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相关合作项目,计划与巴林签署专利审查等合作谅解备忘录。
  

7.韩国专利厅将建立以私营部门为主导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 2024年新增?#31169;营合作交易组织?#25307;募(1.29~2.8)-
-招募私营交易机构,作为公共知识产权专业交易机构的经纪人-

  韩国专利厅宣布,为振兴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将于1月29日(周一)至2月8日(周四)招募六家?#31169;营合作交易机构?#65292;与韩国知识产权交易所(KIPO)共同代理知识产权交易。
  自2020年起,韩国专利厅开始支持?#27665;间合作贸易组织发展计划?#65292;每年指定符合一定条件的知识产权和技术贸易组织为?#31169;营合作交易组织?#65292;迄今已有24家组织参与。
  一旦被指定为?#27665;间合作交易机构?#65292;3年内将与知识产权交易专门人员一起进行知识产权交易、中介的全过程,并在交易的每个阶段获得各种公共经验和专门技能。
  * 确定有兴趣引进知识产权的公司 → 匹配提供知识产权的公司 → 中介谈判 → 签订合同 → 后续商业化支持
  此外,为了营造适当支付知识产权交易中介费的文化,私营合作交易机构将根据其贡献分配联合经纪的中介费收入。此外,还可以使用被认定为知识产权交易领域权威商标的?#30693;识产权交易中心?#21830;标,并利用在线国家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平台)(IP-Market)接受需求企业的咨询,促进交易机构的发展。
  招募对象为有能力进行知识产权交易的私营个体创业者或公司创业者,希望参与的交易机构可在1月29日(周一)至2月8日(周四)期间通过发送官方电子邮件至 ipto@kipa.org 进行申请,详细项目公告可在韩国知识产权局(www.kipa.org)知识产权交易公告栏查询。

  
8.韩国专利厅收集二次电池专利申请企业意见
-访问二次电池企业 L&F,并召开会议 (2.1)-

  韩国专利厅最近访问了二次电池材料公司L&F(大邱市达城郡),并召开了知识产权会议。
  L&F 公司是一家生产二次电池正极活性材料的领先中型企业,组织此次访问的目的是为了支持作为国家任务推进的?#30830;保未来战略产业的空白?#65292;听取与二次电池企业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和建议,并将其反映在审查实践中。
  会议期间,韩国专利厅介绍了在二次电池领域实施优先审查和招聘二次电池专业专利审查员等新政策,并就与材料有关的主要专利审查问题(包括参数发明)交流了意见。
  * 参数发明:以申请人任意创建的物理和化学性质作为变量(参数)或通过将多个变量之间的关系配置为方程为特征的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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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ational strategic technology IP support group launched to develop and support a national strategic technology.(News Letter No. 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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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PO and Korea National Police Agency issued the world¡¯s first INTERPOL purple notice in the industrial property area.(News Letter No. 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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